可行性研究報告 | |
定義 |
根據《深圳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深圳市利用本級預算內資金、土地開發基金以及其他財政性資金所進行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立項申請批準后,建設單位應當依次進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及編制項目總概算等工作。 |
依據 |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深圳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條例》 |
申請 條件 |
符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宏觀調控政策 |
報告 大綱 |
根據《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試用版)》,可行性研究報告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